粗劣的布料穿起来不怎幺舒服。据说这在西方都市亚库兹克是成本非常低廉的服饰,流行于贫民窟及身价卑微的娼妇之间。然而光是将亚库兹克盛产的奇异薄纱转卖到北方及东方都市,一年下来跑个三、四趟也能赚饱一车子的铜板。也许是居住于各地的人们对于美感及实用性的标準有所差异,才让这玩意儿的身价随着遥远路途水涨船高吧。她还记得在亚库兹克第三大街「罗兰」橱窗中陈列的四件手工成衣,相同款式的薄纱就要价七张库尼,换成通用货币则是接近三个拉索。根据从经验丰富的商人们那儿打听来的消息,这件在西方都市换不到一碗粥的破衣服,似乎在北方都市还有着将近七十倍的惊人价码。正因如此,她才会在一名因暴动遭到杀害的娼妇身上拿走这幺一件奇特的薄纱。现在想想,自己这幺做真的很可笑。因为她从来没有成功步行横越大沙漠的经验。
自从踏上龟裂的陆地那一瞬间起,她异常敏感的体质就令她脆弱的皮肤爬满讨人厌的鸡皮疙瘩。起初只有后颈与背部特别密集,但是当她反覆将从乾硬皮肤上冒出的疙瘩一一抓破时,它们就像效果显着的传染病般马上遍及全身上下。好痒。好热。身体好像要这幺枯竭了。
人类怎幺有办法忍受这种乾燥到几乎会吸光所有活力的陆地?这个问题她扪心自问不下百次,但没有一次能找到任何令自己满意的答案来回答自己。踩一步就思考一遍,踩一步就苦恼一遍,踩一步就颤抖一遍。既然如此,在比自己聪明的人跳出来替自己解答以前,就暂时不要去想它吧。她这幺拿定主意后,又抬起步伐向前走了几步。然后,她又开始进行无意义的自问自答。
这个地方完全看不见任何人。明明视野极其辽阔,却只有自己孤单地行走,真是太令人悲伤了。她想起曾经从姊姊那儿读过的几本书,其中一段正是描写孤单的旅人在大沙漠经历的冒险故事。虽然只是一本用来打发时间的故事书,她最终还是没能耐住性子看完。就算只有那幺点模糊的印象,她还是乐得将自己当做孤单的旅人。当然,冒险什幺的就不必了,若能让她早日完成任务则是再好不过。
赤脚踏在乾裂的沙土上实在非常难过。乾燥的地表彷彿无时无刻都在吸取行走于大地之上的生命,贪婪且迅速地蠕动着看不见的血唇。也许人类或可能存在于世上的少数动物难以察觉,然而光是走路这个单调的动作对于黛芙妮来说,已经足以使她明确感受到生命力不断衰减的痛苦。
她听见了生命衰败的步伐声。正午的阳光使大地宛如巨大的烤盘,高温扭曲了坚决的视线,踩着沙土前进的脚掌几乎要被烤熟了。血液也好脑浆也好,在这种可怕的地方连续走上两个钟头,就算体液全部蒸发掉也不足为奇。到底自己为何得忍受这种痛苦?要是思考这种愚蠢的问题能使身体不再发痒发烫,她倒是很愿意分出一些思考空间。黛芙妮抓了抓发痒的手臂,已经结出第三次血块的红肿肌肤再次裂开,但总算是舒服多了。啊。有的时候痛觉还是很讨人喜爱的感觉,至少在奇痒无比的状况下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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