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称注意
枭雄方应看x自闭旅妹
以原着及手游为准,bug归我
(1)
恰逢新雪,我在屋廊温酒看雪。
说起来,我几乎没见过方应看醉酒,我想了想,他这个人大约是不会允许自己醉的。
偶尔我也会觉得世事奇怪,酒酿出来就是为了醉人,为何偏偏有人追求不醉。
等方应看回屋的时候,我已经喝到只剩最后半盅。
“今日倒是好兴致。”他走过来抱着我坐下,将剩下的残酒一饮而尽,大约酸苦滋味使他蹙眉,“绿蚁?这你也喝得下?”
我支棱起陷在毛皮里的脖子,往方应看身上蹭蹭,然后抬头看他眉毛上凝的霜花:“是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不解风情。”
“哦?府里千金的琼浆,但是不比三文一斤的绿蚁有风情?可真是……”
“穷酸得令人发笑——”我拖着嗓子把他的名言复述出来。
“牙尖嘴利。”
这些年月他除了笑骂两句之外,很少有之前那些锋利的词句,倒是我真像他说的那样牙尖嘴利了许多,也许我该找天抱怨,说一个温文尔雅如花似玉的大家闺秀,怎么到你神枪血剑小侯爷这里就这么嘴毒了?
不过换来的大约也是“都成了本侯爷的夫人,当然是像本侯爷了”这类不要脸的话。
我往他脖颈处蠕动把脑袋挂在他肩膀上,然后让整个身体都软在他身上。方应看很配合地伸手调整了下我这滩rou的姿势,让我靠得更舒服些。
因为方应看本身极白,只是进院子的几步,鼻子与耳朵都泛起微红,不过倒是显出与平时不同的稚气来。我从毛毯里悄悄伸出手,拽住那条垂下的系绳:“方好看,你真的好好看。“
他笑出声,整篇胸膛都在轻微震动:“当然,我怎么都好看。”
我们听了一下午的雪,后来我靠在方应看的胸口睡着了,梦里似乎都是那连绵不绝的心跳声。
当时的我们已经经历过很多很多事情,我也几乎以为我的一生会这么度过,最好晨钟暮鼓,最好共白首。
总不应该是现在这样。
我现在手里拿了一把刀,因为杀了太多人,刀口都卷了,我的手指也完全张不开,因为凝固的热血将它们和刀柄牢牢地黏在一起,一动指间手背就落下血块。
这把刀正抵在我爱的人的胸膛,他还是一身金丝华服,白玉冠高高束起乌发,双眸如寒星,面色如冠玉,即使站在尸山血海里,他仿佛还是当年华盖满京冠的方小侯爷。这一瞬间我突然明白,方应看从来没有变过,这个人怎么可能因为一份唾手可得的情感改变。
“你这么多年都没变过,”方应看甩掉枪尖上的血,语气冷然,“一生气就不说话,只会偷偷咬自己。”
这语气实在亲昵,我张口欲斥,才发现自己口腔内全是血味,原来已经咬着口腔内壁不知道多久了。
“你看,我说你从未变过。还是这么天真愚钝。”
我手分毫不动,生气如何,愤懑如何,既然是不同路的人也不必多费口舌。只是难免想起过往时光,却被浑身的血唤回了神志:“方应看,我知我杀不了你,但是你也只能从我尸体过去。”
方应看笑了一下,潋滟春色从唇边眼角漫出来:“不。”
然后我背后的宫门被推开,里面的侍从宫女们如流水般排出,一人在我身后道:“帝薨。”
那声音我再熟悉不过,是顾惜朝。
他又说:“结束了。”
我知道这句话是对我说的,我也知道顾惜朝不会动手,他如此聪慧,又没有了被人掌握的把柄,他便是这朝堂最公正的看客,他只是在等一个最终结果。米公公也早就被诛杀,但是皇帝还是死了,那就只能是自杀。
这个软弱的帝王不敢正面出来对峙,只蜷缩在自己的寝宫内,周围围着如花美眷,对持续了一个白天的喊杀充耳不闻。可是他连自杀也拖了这么久,白白死了无数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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