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锦灰堆(番外)</h1>
现在是凌晨三点十五分,寇锦仍没有睡意,她隐约听到房顶有淅淅索索的声音,大约持续了一刻钟,接着,又传来一声闷响。
那响声并不是很响亮,反而像是用棉花包住铅块用力朝冰面砸去的声音。
紧接着,楼下有人喊了一句“Damn?you!”,听上去是乔,她的语气急促而疯狂,这真是个热闹的夜晚啊,寇锦这么想。
当寇锦披上外衣走下楼去,她才彻底看清眼前的一幕。
乔正双手紧握一支电棍,右手大拇指悬在开关处但并没有按下去,电棍的指示灯显示红色,她显然还在犹豫,在美国,伤害浣熊是违法的。
而乔的对面,平时寇锦最常坐的那一张墨绿色天鹅长绒沙发,此时一窝浣熊正赖在上面,其中最大的两只紧紧用爪子勾住沙发靠背,正对着乔露出一排裂rou齿,眼中冒着凶狠的寒光,其余几只体型较小的,只顾着将沙发开膛破肚,将里面的物什掏出来。
也不仅仅是这样,客厅其他地方已经一片狼藉,茶几旁的坚果,餐桌上的牛nai以及乔平时最喜欢的杏仁糖,全部散落一地。
看到寇锦下来,乔连忙催促,“回屋去,小姐,这里由我来,该死的家伙,它们竟然就这么闯进来,这是强盗!”
最终浣熊被乔赶了出去,她挥舞着未通电的电棒,尽量展现出自己最凶神恶煞的一面,即使如此,还是被浣熊反扑,肩膀两条长长的血道子。
在美国,浣熊臭名昭著的程度几乎同中国南方会飞的蟑螂一般,在这里,打开垃圾桶发现一只眼冒绿光的浣熊概率比碰上便利店门口伸手要钱的流浪汉还高。
它们画着烟熏妆,体型肥硕,好斗难缠,团伙作案,手撕活鸡,生吃猫幼崽,且除了骨头皮毛,内脏和rou都会被吃掉,也不将尸体处理掉,只随手扔到路边,仿佛在炫耀。
浣熊的身上不知携带了多少细菌和病毒,寇锦拨打911,对方得知浣熊已经离开后竟然轻描淡写,他们认为用大量清水和肥皂ye清洗伤口即可,如果实在有碍,可以考虑打破伤风和吃抗生素,最终,在寇锦的强烈要求下,他们最终挂上急诊,帮乔处理了伤口。
从医院出来时寇锦想,这是在美国,如果是国内,她只需开车十分钟便可找到一处接种狂犬疫苗的24小时医院,可这是美国,若不是为了读书,她真不想留在这里。
她实在很想念国内,那个属于老周和她的屋子,楼下郁郁葱葱,黄昏时间总有孩童聚在一处玩耍,不像这里,除了浣熊与蝙蝠,她什么也见不到。
她,实在很想他。
寇锦来到波士顿已经近两年,乔说的没错,周享一切都早已帮她规划好,她如今在哈佛的GSD读景观建筑学,在其他同学还在为助学金奔走忙碌时,她已住进剑桥地段最好的房子,房前有一小片草坪和花园,每日由专人打理,另配一辆小小的克尔维特古董车,她甚至不知道周享从哪里搞来这台车。
寇锦深知,自己如今拥有这些,全部是他馈赠。
所以格外拼命读书,每学期修满四门学科外,还额外选许多旁听课,商学院,肯尼迪学院,甚至连隔壁的MIT她都会去,她只想拿出完美的成绩单,等到周享回来时可以作为礼物赠给他。
只因他曾夸赞她:聪明,又肯认真对待功课。
寒暑假时,乔也会劝寇锦外出散一散心,她眼看寇锦几乎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最大的消遣大概是坐车去瑰丽喝两杯,深夜回来时会在沙发上坐到天亮,什么也不做,就呆呆地,对住一处,直到天亮才肯去休息。
乔知道她是在以自己的方式思念周先生。
今年冬天,寇锦拿下四门全A,乔这才找机会提议同她去纽约散散心,“小姐,来美国两年,纽约都没去过,像什么样子。”
寇锦不以为意,“纽约有什么好。”
“美国的心脏,最标准的摩登城市,就算你不想去,好歹带我去见一见,好不好。”
听乔这样说,寇锦才答应下来,接下来几日,乔俨然变身成一位导游,拖着她走过纽约大街小巷,怎么看都不像是第一次来的样子。
她们随手进一家古董珠宝店,乔认为寇锦该添置一些首饰,她仍保持着老旧思想,认为名媛该在不同场合佩戴不同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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