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了一声,“小夜还是没有跟你联络吗?”他也看著竹林,果然也不自觉的想起旧事吧。
我回过神,说:“没有。”
“是吗…”
“不要想她了,这麽自私的人不想也罢,反正我们的乐队也不是非要她不可。今个星期天我们就有新的主唱了,而且终於能够跟「夜声」签约了。”我说,但不知怎的,想扯起笑容,却是做不到。
晴风好像也知道我在想什麽,只是说:“是啊,好兴奋哦。不过不知那个主唱是怎麽样的呢?”
“谁知道。”
不久,我们终於回到宿舍,拿了结他就回到了音乐室。
“你们不要再慢一点再来?”弦仁的声音突然在我耳後响起,害我不禁打了个冷战。
“对不起啦,”晴风忙转过身,一副小媳妇的样子,说:“已经是一放学就赶过来了,不要生气喔?”
“哼!本大少爷今天超不爽的,你们要是不乖乖的练习,不要怪我手下不留情!”弦仁说罢还比了比拳头。
我背後一阵恶寒,急忙提了结他就找个位子站好。
我们都准备好後,就由晴风弹著低音为我们的天堂掀开序幕。
弦仁有节奏的鼓声,我那突出的结他声随後跟上。
我喜欢音乐,因为它很容易就令我沉迷其中,令大脑不能思考,忘掉所有的烦恼。
从小就很喜欢很喜欢,常常都能听歌听得出神。然後,央求了老爸整整一个月,他才答应让我去学弹结他。
为什麽是结他?
我也不知道,就是很直觉性的想要学。
然後,就在音乐班里认识到晴风,弦仁及小夜。虽然我们学习著不同的领域,但很自然而然的就走在一起,亦很合拍的一起练曲。
那年,我们虽然年纪小却已经有了共同的梦想-就是要一起打出一片音乐天下。
看著自己的手像是有了灵魂似的动著,虽然一切都已没法回到过去,但,我的梦想还是没有改变。
-第十一章-
<洪雨恩>
第二天上学,回到班房就看到狐狸那家伙被众人围住,聊得好不愉快。我心下有气,哼,亏我昨日还在担心我是不是说话太不留情面了。
然後,上课钟声响起,那家伙也走回来坐在我身边,晴风也不理会老师的怒目而视,径自转过身与他搭话。
他们天南地北什麽都聊,在一旁吵耳得很,我心下一烦,说:“晴风,你们这样子我都不用上课了。”
晴风一笑,讪讪的对狐狸说:“那待会儿一起吃饭。”然後便转身伏在桌上睡觉。
“喂,昨天对不起啦。”狐狸突然说。
我望向他,抿了抿嘴,不知他这话是什麽意思。
“我知道我好像太失礼了点,也没想到你跟我并不是同一类人。所以…”他顿了顿,续道:“我们就做朋友,好吗?”他转向我,一双清澈的紫眸子直直的看著我。
好妖的一个人。我心下暗道。
“好吗?”他轻声问。
“嗯,好啊,只要你不再烦我,OK?”我别过头,不想看他的眼睛。
“嗯。”
然後,我俩都没再说话了。
更正,是之後的两天都没再交谈。
当然,这样子的结果我是很乐意见到的,而我也不觉得有什麽不妥,倒是晴风总是说什麽:“你就不能友善点吗?”或是“你们之间是不是有什麽仇恨?”
仇?跟他都谈不上认识,哪儿来仇恨?
我想我之所以会这样不喜欢他是因为觉得他这人也太滥了。虽然说我也不是什麽贞洁的人,但倒不至於天天换新伴侣。还记得那一晚,想起他身上那崭新的吻痕我就有气。气我自己为什麽那样不争气,居然受到那狐狸的迷惑,还跟他上床了。唉,都不知他有没有A字头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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