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伊慕手上捧着一盆淡紫的太阳花,绕了这么远的路,就是为了到这里买它,这种花极普通,但是在她居住的那一区却没有卖,为什么?呵,大概是因为它太普通了吧。
她是林浩宇的女儿,附加一条,私生女,叱咤商界的林浩宇,跟任何叱咤风云的商人一样,除了正妻以外,在外头还有许多包养的情妇,林伊慕漂亮温婉的母亲有幸成为其中一名,并在受宠三年之后,不幸遭到冷落,于是从两岁到十八岁,林伊慕不知道有父亲的存在,直到母亲去世,而林浩宇碰巧发现了女儿的惊人美丽,才赐予她姓林,把她接回家。
现在她住在山顶道,读的是明星学校,周围的人眼中只有高雅的百合花,没有视之如草芥的太阳花,所以这个假日,她才会那么辛苦,冒着烈日开车到这条被称为“花圩”的小街。
她记得母亲从前最喜欢的,就是这细小的太阳花,淡紫色,像一枚枚夏夜的星。
挑了一小盆,正对着阳光观赏它的色泽,忽然四周跑过数名员警,引起一阵慌乱。
“小姐,你选中意了没有?我要收摊了。”老板娘催促道。
林伊慕微微诧异,才下午三点,正是人chao汹涌的时候就要收摊?
“再不收摊,我的花可能全部都会被踩坏。”老板娘叹了一口气,不等询问,自行滔滔不绝地解答“这几天都是这样,员警在这街上跑来跑去,听说是要逮什么要犯,”掩着口,神秘地往某个方向一指“那人,是黑街上的大人物哟。”
黑街——再孤陋寡闻的人,也知道她是指枫旋街,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那是全亚洲所有犯罪份子的聚集地,人们提到它时的狰狞面目,犹如提到一条毒蛇。
枫旋街,好美的名字,却有这样丑陋的名声。林伊慕微微讽笑。
选中三盆花,付了钱,却没有惊慌地匆忙逃走。
她明白,员警是在虚张声势,若是真要逮捕什么关键人物,哪会闹得连一个卖花的妇人都知道?怕是只打雷,不下雨,好让枫旋街上的恶势力闻风丧胆吧。
“小姐,你可要当心呀,我劝你最好还是从后街走,啊”热心的老板娘刚想指点迷津,忽然看到林伊慕无意中拉开的衣领,惊得掩口。
衣领中,有一块细小的玫瑰刺青——这是不良少女才会拥有的标志,难道眼前这衣着斯文的小姐,跟黑街有什么关系?难怪她毫不紧张。
林伊慕神情淡然,抱着花潇洒地离开。
她就知道常人看到这刺青会有这样的反应,所以她总是穿有领子的衣服,或是结上丝巾,这是在未婚夫面前都要保守的秘密,这刺青,代表了她从前那段不堪的岁月。
车子就在对面街道,转动钥匙,拉开车门——
就在这瞬间改变了她的命运——她从此以后的生活。
“乖乖地坐过来,不要动。”车内多了一名男子,指着她的是一把手枪。
阳光照得她有些炫白,好一阵子才适应车内的暗淡,也好一阵子才回过神来,要不是车子装着防透视玻璃,她早该看到车内有不速之客,但现在,想逃已经来不及了。
看来市井小民们的道听途说,不是毫无根据的。
那是个不属于她这个世界的男子——不属于她现在的世界。
英俊的相貌是人都有可能拥有,但特殊的气质却模仿不来,男子的黑衣衬着由于失血过多而苍白的面孔,他捂着小肮,看得出受了重伤,但他的语气却有不容反抗的霸气,嘴角的弧线轻扬,显现一缕魔性,而那双眼睛让素来大胆的林伊慕都不敢逼视。
二十二岁的这个初秋时节,他突如其来地闯入了她的生命。
“你想怎么样?”林伊慕找回自己的声音,还算镇定。
男子微微侧目打量她,这个女人居然没有慌乱?这还是第一次,以往见到他的女人,都不可避免地会用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惊奇,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之下。
“开车,送我到枫旋街。”他淡淡地命令。
她知道没有必要做无谓的挣扎,于是听话地转动钥匙,但打起的火忽然又熄灭。
“怎么了?”他的枪更进一步深入地抵住她,以为她在找“熄火了”之类的借口,耍逃跑的花招。
“有人来了。”她从照后镜中看到一个员警“你不要动,我来应付他。”她怕他为了急于逃走,伤了这名员警。
“喔?”男子饶富兴趣地看着她,没想到她会主动要求帮助自己“你打算怎么应付他?”
“放心,你有枪抵着我,我不会耍花样的。”林伊慕从容答道。
“好吧,信你一次。”男子笑笑,闭上眼睛假寐。
员警已走近,敲着车窗“小姐,你的驾照,麻烦拿出来让我看看。”
“我违规停车了?”林伊慕摇下车窗,绽放一个柔和的笑脸。
员警没有回答,看了一眼驾照,马上把目光移向车内的男子。
“我朋友,他太累了。”她故作关心地拉拉男子的夹克,指尖无意中滑过他的脸,也许是她的错觉,她感到男子微动了一下,肌肤上的温度直烫她的指尖。
“可以叫这位先生拿他的身份证出来看一下吗?”员警皱着眉,显然对她的话有所怀疑。
黑衣男子握枪的手紧了紧。
“呃他睡着了,可不可以不要吵醒他?我朋友在工地做事,昨晚通宵加班,好不容易他才睡着的。”
笨员警,我是在救你的命,还不快走开!林伊慕在心里喊道。
“对不起,附近有危险份子,我只是例行公事,小姐请配合。”员警毫不退让。
“我们看上去像危险份子吗?”林伊慕显露恼怒的神态“你的编号是多少?对了,我想到,我还没看你的证件呢,谁知道你是不是假冒的执法人员!”
“你”这名员警一时气得说不出话来。
“阿华,出什么事了?”僵持中,另一名员警走了过来。
“啊,陈警官,你来得正好!”她惊喜道。
“咦!林小姐,好巧,来买花?”陈警官寒暄。
“是呀,”她努努嘴“你们这位同事好不讲理哟,把我当成了恐怖份子。”
“嘿。”陈警官失笑,凑到阿华耳边说了什么。
那名唤阿华的员警顿时神色大变,将驾照急忙还给林伊慕,连连鞠躬“对不起,林小姐,对不起。”
“不要紧,”她似嗔非嗔地瞧了身边的黑衣男子一眼“幸好你们没把我这个朋友吵醒,否则他发起脾气来,没人吃得消。”
再次抛出几句客套话,便急急开车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身边的“朋友”已经“醒”了,散发一个懒洋洋的微笑“刚才是你逃走的最好时机,为什么不揭穿我?”
“我想凭你的身手,一枪打死三个人不成问题。”她从照后镜中横他一眼。
“你怎么知道?”他倒毫不谦虚。
“一种感觉。”
“他们为什么忽然对你那么客气?”
“请尊重隐私。”
男子轻笑,人质还要求被尊重?她一定是从来没被胁持过,唉,伤口又痛了,暂时放过她吧,反正自己迟早会知道。
林伊慕没来过枫旋街,只在报纸的社会新闻版上看过关于它含沙射影的报导废话,好人是不会到这里来的,此刻车子开进街口,她的表情简直可以用目瞪口呆来形容。
惊艳!她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街道——形形色色的尖顶小洋房,仿佛童话,金黄的枫树蔓延至天边,与云霞相连,难怪它叫做枫旋街——枫叶在空中旋舞的花街。
这里与世隔绝,犹如汪洋上一座繁华的孤岛,据说这里的居民完全可以自给自足,百货公司、游乐场、学校、教堂应有尽有,当然最重要的,它有属于自己的医院。
枫旋街是私人产业,业主狄雄风生前称得上黑道中的教父级人物,他倾尽毕生财力建立这处避难所,给为非作歹的人避难。
警方早已将这里视为头号攻击重点,但狄雄天手下Jing明的大律师们,不容他们找到一丁点围剿的理由,政府的秘密组织,也曾派了三千名Jing英夜袭枫旋街,但这三千人竟一夜之间同时失踪,大家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但都无可奈何,没有找到尸体,就没有起诉的证据。
黑衣男子命林伊慕把车直接开进医院的走廊,早有他的兄弟在那里等候。
手术室的灯亮了,医生、护士不断穿梭,林伊慕被挤到一旁,她听着推车滑过的声音,看着飘来荡去的白大衣,微微诧异——似乎整个医院都出动了,难道她无意中“搭救”的还真是个大人物?
她退到墙边,打算默默离去的身体却猛然被一只手抓住,回过头,只见一名男子逮着自己,而四周此刻已安静下来,整齐的目光向她投来,掠过人墙,她看到躺在担架上准备进手术室的男衣男子。
&nbs>“替我好好招待这位小姐,她救了我。”那男子发出令人猜不透的微笑,似乎不打算放过她的意思。
“是,大哥。”他的手下恭敬地说。
大哥?这么说,他真是一个大人物?狄雄天已经过世,继承枫旋街事业的是他的独生子狄昊天,这位大哥是狄昊天手下得宠的大将吗?林伊慕耸耸肩,暂时放弃逃跑的想法。
两秒钟后,一名蓝衣男子出现,证实了她关于“大人物”的猜测,同时也推翻了她关于“受宠大将”的假设。
“昊天哥,你没事吧?”带着保镖威风凛凛的蓝衣男子,一见担架上的人,顿时收起嚣张气焰,几乎是讨好地跪在地上。
昊天哥!他那正对着她微笑的男子,竟是狄昊天本人?!
几分钟前,她费尽心思,竟搭救了全亚洲最大的毒枭!早知如此,不如当时在车上就玉石俱焚。
她想不出任何表情来对付这种戏剧化的场面,当献媚的蓝衣男子转过身来时,她更是哭笑不得。
“戴菲儿!”蓝衣男子几乎是欢欣雀跃的声音引得人人侧目。
没错,是他,认得她并且叫得出她从前化名的——王永荣。那年客串酒国名花时,在夜总会里差点被她的杯子砸碎脑袋的人。
原以为过了改头换面的生活,过去的记忆已不复存在,但没想到冤家路窄,倒楣的她又要与那Yin暗的往事面对面了。
王永荣倒不计前嫌,大步走过来搂住她的肩,咧嘴抛一个老相好似的媚眼“这两年你跑到哪里去了?我找得你好辛苦,怎么,遇上了什么麻烦?”
拜托!他以为自己是惹了祸事躲进枫旋街的吗?
“你们认识?”狄昊天挥了挥手,止住正要推他入手术室的护士,饶富兴趣地问。
“她是我马子唉哟!”左脚突然被高跟鞋狠踩了一下,他慌忙改口“不、不,她是从前巴比lun的红牌,戴菲儿小姐。”
“巴比lun?”狄昊天显然看见了那警告的一脚,又上下打量了林伊慕的衣着一番“现在的酒廊公关兴走清纯路线了吗?”
林伊慕不否认也不承认,她并不想让别人知道她是林浩宇的女儿,既然有人说出她以前的代名,那就顺水推舟,反正一离开这里,跟这些人也不会再有牵扯。
“好吧,戴菲儿,”狄昊天似乎捕捉到林伊慕眼中那一闪而过的狡黠笑意,但并不揭穿“至少我除了知道你姓林之外,还知道了你的昵称。”
门一推,在医生、护士们的簇拥下,狄昊天隐入手术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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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伊慕坐在窗台上,面对满树淡金的枫叶,却不像从前面对美景时那样开心。
她知道,自己被囚禁了。
狄昊天已做完手术,正在休息,却没有放她走的意思,而是命人把她送到他的家中。
被称为表少爷的王永荣听了这道命令,顿时打消与她“重修旧好”的念头,反倒退避三舍。脸上流露出奇怪的表情,看她的眼光充满畏惧。
这是什么意思,怕自己泄露枫旋街的秘密就该杀掉她灭口,半死不活地把她关起来,算什么?想借她勒索林浩宇?省省吧,林浩宇养她是为了拿她做商业联姻的筹码,哪会白白花费一笔赎金!要她当情妇?哈哈,林伊慕几乎为这种荒唐的想法大笑起来,狄昊天什么女人没有,犯得着碰她吗?
回首打量这间起居室,偌大空旷的简洁摆设,标志着男主人的风格,靠墙竟有一排书架,取下几本翻一翻,涉及面之广令她吐吐舌头,听说最近罪犯们都往高智商类型发展,果然不错。
天色早已暗了,日落后的风吹进屋子,带着秋季的薄凉,总能引起人心的一阵惆怅,林伊慕无意中瞥见屋角桌上放着一支口琴,便不自觉拿起,吹奏起来。
她喜欢口琴的声音,又有点惧怕这声音,尤其是夜晚,那本该欢快的调子,被凉风一吹就显得格外萧瑟,仿佛孤独的水手坐在被海浪吹打的礁石上,她的心,常常被这飘飘散散的魔音所牵引,沉迷于往事。
“爱尔兰民谣。”忽然,有人在身后说。
林伊慕被吓得猛一回眸,口琴掉在地毯上。
“对不起,我不会再乱碰你的东西了。”她连连道歉奇怪,不卑不亢的她,何时变得如此脆弱了?
狄昊天移动轮椅,俯身捡起口琴,伤口微微扯痛了,她看到,想上前扶他,又警惕地止住。
他仍然穿着黑色,黑色的丝质睡衣,胸口敞开,露出男性的肌肤,也许只有黑色才适合这个魔域中的男子,别的颜色无法与之匹配。
“你残废了?”她看着他的轮椅。
“嘿,”他失笑“我没那么容易残废,坐轮椅是因为我不想躺在床上,但又不能走动。”
“你应该躺在床上,”林伊慕皱着眉“刚动完手术,不该乱跑。”
“羚羊出生几小时就能奔跑,我们这些混黑道的,做完手术的当天就应该下床,否则难以生存。”他再次细细地看她,仿佛先前由于逃亡和手术没能观赏够,此时要补偿回来“你为什么不怕我?”良久,他低声问。
“因为先前我并不知道你是大毒枭狄昊天,你只是一个受了伤的男人,唯一的危害就是你拿着一把枪。”她跳起身,重新坐到窗台上,她喜欢这种坐姿,就好像又回到了童年,又是那个叫“慕儿”的小女孩“我该怎么表现才叫做怕你?要像惊悚电影里的女人那样厉声尖叫吗?”
他像是得到了满意的答案,滑动椅轮也来到窗前。
“这些枫树,现在只是淡黄色,还不够漂亮,染了霜以后变为深红,那时这里才是真正的枫旋街。”
“是吗?真想看一看。”她像个孩子般笑了,她回望狄昊天,第一次正视他的眸。
那本是冷峻深邃的眸子,此刻涂上一抹柔和,犹如蜜般,透明亮泽,复杂的男子总有万变的双眸,让人猜不透他的心。
“你什么时候让我回家?”这样和谐的时刻不问,更待何时。
眸子瞬息间变了,变回深潭般的幽蓝。
“你不是想看深红的枫叶吗?”他向门边滑去“待在这里,就可以看到。”
他什么意思?要囚禁自己到深秋?还是永远?
“为什么?”她气急地大喊。
没有回答,门砰然关上。
为什么?连他自己也说不出具体的答案。几分钟之前,他是打算让她走的,毕竟她只是一个没有危害的女孩子,而且救了自己的命。
但当他看到她坐在窗前,吹奏那首爱尔兰民谣,花园的灯光把她的身子映成一个孤独的剪影,他的想法就变了。
他要留下她,让他可以每天看到她,听她吹奏的曲子,谁也不知道那恰好是他最喜欢的曲子。
无意中,这个突如其来的女孩奔入他的心,一向紧锁的心,这次却没有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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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林伊慕,是商业钜子林浩宇的女儿。”
一份调查报告摆在他的桌上,他翻着她的照片,手下讲叙着她的故事。
“一个月后,在英皇大酒店,将举行她和楚氏公子楚文俊的订婚典礼,这是最近上流社会最重大的新闻之一。”
“楚文俊?”狄昊天轻挑眉“哪个楚文俊?”
“就是害得阿平坐牢的那个明星检察官楚文俊。”手下忿忿不平“大哥,他害了阿平,我们可以借这个机会做掉他的未婚妻。”
“他们是商业联姻,”狄昊天的语气中有微微不悦“你以为损失了一个未婚妻会给楚文俊多大的打击?也许他现在就正搂着别的女人风流快活呢。继续说林伊慕的事。”
“喔,”手下反应过来“她是林浩宇小老婆生的,十八岁之前一直住在不起眼的小鲍寓里,听说她这个老妈失宠很久了,她十五岁到十八岁这段时间,她在巴比lun一带混,化名戴菲儿,偷过两次客人的钱包,撬过三次车,拿酒瓶砸伤过十九个男客人的头,据那里的妈妈桑说,她还满纯情的,没有嗑过药,也不陪客人出场,后来林浩宇不知道发了什么善心,忽然把她接回家,从此以后辣妹变成了乖乖女,去年考上明星大学,一直到现在,就这么多了,大哥。”
有趣的故事!
她是林浩宇的女儿,楚文俊的未婚妻,难怪昨天那个姓陈的员警会对她刮目相看,也许是认识她的父亲和未婚夫吧。
她又是戴菲儿,有过偷窃、盗车、斗殴等一系列不良纪录,难怪她对黑道中人毫无畏惧,也不怕他的枪和他的血。
狄昊天指尖轻轻勾勒相片上她的脸庞,无瑕的笑容是属于什么时候?十八岁之前,还是之后?
这个女孩,有点意思。
有意思的东西,他从不放过。
于是在这个秋天的早上,他做出了生平从未作过的决定——他要她,要这个刚刚在他生命中出现不到三天的女子。
距离订婚典礼只剩下两个星期,林伊慕不再像先前那么镇定。
她要回家。
这与爱情没有关系,并不见得她非要嫁楚文俊,但不是他也会是别人,这是为了妈妈临终的遗言——慕儿,妈妈被别人骂贱女人骂了一辈子,你回到爸爸那儿后,可要好好争气呀。
病危的母亲,使尽最后的气力,嘶哑着挤出这一句话,然后像是完成了什么心愿,闭着眼睛去了,嘴角带着一丝希冀的微笑,她没有强迫女儿答应,因为她知道她一定会答应,这辈子就这个愿望,她能不答应吗?
林伊慕记得,她对着冬天雪白清冷的阳光僵立了好久,才将妈妈的手握了握,放入被单,算是允诺了吧,她没有哭,尽管从此以后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无所谓,活着似乎就是为了完成这个遗愿。
为了这个理由,她才跟着父亲回到林家,虽然她恨这个道貌岸然的男人;为了这个理由,她才拚尽心智考上明星大学,别的富家子女是花钱进去的,她却是真枪实弹考上去的,虽然她对学位并不热中;为了这理由,她收敛从前随心所欲的个性,换上淑女的外衣,虽然她知道这只是伪装;为了这理由,她才答应跟楚文俊订婚,虽然她连那个男人的样貌都记得不太清楚。
但此刻她却被囚禁在这里,失踪的消息大概已闹得人尽皆知了吧,林家自然有替她掩饰的方法,只要她能够在订婚典礼当天准时出现,所以时间不多了,她得想办法。
“砰——”白瓷盘摔在门上,猛然碎裂,这是第五十六个,也是一连好几天她对待早餐的态度。
“林小姐,吃一点吧,你这样会叫我们难做。”身旁的女佣战战兢兢地劝道。
林伊慕偷笑,她并非绝食,每天她都会藏起一点食物,再把大部份摔得稀烂,但表现上,她要装出绝望愤怒的神情——狄昊天不会不理的,他留她在这里,似乎不是为了要她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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