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
当然不是所有留鼻血的结局都是以倒下昏迷为结束,起码陶锦不是。他只是在发现流鼻血后试图站起却忘了自己是盘腿窝在凳子上,结果导致了可能的悲剧。
为什么说可能?那是因为反应力过人的陆霖恰到好处的应对,及时跨前一步,用手稳稳抓住了陶锦身子。
之后陶锦连道谢也来不及说,捏着鼻子急匆匆跑进卫生间,用水冲洗干净手,又取了纸巾不顾形象的塞到鼻孔里,才有些羞羞羞答答地回到陆霖身边。
陆霖看了陶锦一眼,一开口,直接替陶锦把想好的借口说了出来:“你们这里天气很干,加上高温,以后注意点,少吃上火的东西。”
陶锦连忙点点头,眼睛却止不住的往陆霖身上落,刚洗完澡的男人穿了件很普通的白色大体恤衫和黑色短裤,但是仍然可以从宽松的袖口和裸露在外的小腿看到线条优美的肌rou。
陆霖自然察觉到了,却没有问,只是十分自然地上了陶锦的双人床,拿过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放在腿上开始敲击键盘。
陶锦回到电脑跟前,才后知后觉突然想起自己刚才好像没有关掉文章页面,可是屏幕上根本没有打开的网页难道是自己记错了?危急之下的本能反应还挺靠谱?知道毁灭不可告人物?
陶锦偷偷瞥了一眼陆霖,又看了看屏幕下方的时间,快11点了,于是他干脆利落地关了电脑,扫去一点点的担忧,跑进卫生间刷牙冲澡,速度解决个人卫生问题,然后脚把拖鞋一蹬,上了床。
床上的另一人看他上来,也十分自然地将薄被掀开,又往另一侧挪了挪,陶锦大受感动,扑倒在自己的位置上,翻了个滚,趴在床上,用胳膊撑起脑袋,凑到男人跟前,好奇地问:
“霖哥,你在干什么啊?是在码字吗?”
“嗯。”男人头也不抬,继续敲击键盘。
陶锦见状悄悄起身,把自己裹进被子,靠在床头瞄了瞄,看到打开的文档上密密麻麻的字,顿时心头一痒,又跑下床拿过自己的笔电打开。
心情很平静,又温暖,一点也不寂寞。陶锦靠在床头,而陆霖则挺直脊背盘腿坐在床上,一边码字,少年一边时不时地抬头看看身边的人,嘴角就止不住的上勾。
《罪恶功勋》的存稿快50万字,遨空上文章内容下留言区还正因为不久前赫项的离去而一片哀鸿,可陶锦的文档里,夏煌正在与赫项重逢。
然而夏煌并不肯定那就是他的赫项,即使那人身材性格都很相似,可陌生的面容和陌生的态度,让他怀疑自己的想法。
那个人叫做,是一个根本不会说中文的雇佣兵,是夏煌合作者——美洲最大地下黑帮的太子爷的保镖与左右手,与太子爷的妹妹订有婚约。
随着一天天的接触,夏煌也开始一天天重新做起噩梦,梦里是赫项死去的情景,一遍遍重复,而他一次又一次从梦中惊醒。
唯二看过存稿的编辑与杀狐对此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编辑满脸黑线地指出这里的情景太过暧昧,建议他加大女主的戏份;而被赫项之死伤的体无完肤的杀狐苦苦哀求来存稿后,看到这里,则激动地请陶锦吃了顿大餐,并让他再三保证赫项会恢复记忆的后就满足地继续去找同人看了。
陶锦是基佬,因此他之前书中的女主大多性格单纯,且存在感薄弱,而这本《罪恶功勋》,他一开始也是如此设想的,找个单纯可爱的女主满足一部分读者的要求,可越写,他却越觉得不能强硬地将夏煌和女主温岚儿往一块凑。
笔下的人物自从被他创造出那天起,就被他的一字一句赋予着生命,慢慢地成长,直到今日,陶锦觉得他们完全拥有自己的感情,他们渴望着自主去演绎这个故事,活出自己的人生。
就如赫项,明明一开始陶锦只是想创造一个自己能够的角色,就花了几秒给了他名字,可如今,他对夏煌来说,意义已经非同一般。
“阿锦?”
一个低沉磁性的男声突然在耳边响起,陶锦愣了愣猛然抬头,正对上陆霖的目光。
“你要不要喝点水?”
陆霖将手中的杯子递给他。
温热的水滑下喉管,陶锦回过神来,一瞥时间,才发现居然已经快十二点了。他统计了下字数,发现这一个小时他写了居然快六千
他的时速一直是四千多一点,没想到今天居然这么高效,而他依然意犹未尽。
“你写起文来真的很认真。”陆霖主动开口调侃道,“我今天也算很幸运,居然可以看到满月大神现场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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