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终于可以走出家门后,沈书至总算给杜茗打去了电话。
电话接通后那边迟迟不语,沈书至心虚地道歉:“阿茗…”
杜茗冷笑了一声:“沈大忙人,还记得我是谁?我还以为你连自己叫什么都已经忘了。”
沈书至心虚地笑了笑:“抱歉。”他真的有连自己叫什么都忘记。
杜茗又冷笑了一声:“知道自己见色忘友了?”
沈书至哪敢反驳,只能任他一通数落,未了,杜茗说道:“我现在在机场,你来接我吧,别说你来不了,否则我会把你大学写的论文拿出来放到广播台朗诵。”
哪怕沈书至其他方面再优秀,论文都是他迈不过去的坎儿,于是他立刻答应:“你就站在那里不要动,我很快就来!”
他倒不是在公报私仇占杜茗的便宜,而是因为杜茗是个严重的路痴,哪怕稍微换个方向也会迷路,好几次因为迷路险些出事,因此杜茗毕业之后几乎不会单独出门,不知道这次来J省有什么事?
带好装备,他匆忙出了门,到了机场刚走几步就看见冷着脸的杜茗和一个高大的长发男人面对面站着,气氛有些紧张,两人似乎发生了矛盾。
他连忙跑过去,杜茗性子冷也不爱说话,很容易吃亏,可不能让人给欺负了:“阿茗!”
杜茗转身看向他,直到他跑到面前了才点了点头打招呼,然后皱眉:“你脖子怎么了?”
杜茗旁边的男人也转过身来,看见沈书至的脖子后愣了一下,看向面露茫然带着担忧的杜茗,不着痕迹地挑了下眉。
沈书至一愣,下一秒红透了脸,他知道杜茗是个性冷淡,连手都没跟别人拉过,可是纯洁到连吻痕都不知道他还真没想到:“咳咳,没什么,我们走吧。”
杜茗闻言,脸色冷了些,回过身看着面前高大的男人:“先生,我再说一次,你脸上这副眼镜是我的,请你立刻还给我。”
沈书至这才注意到,杜茗惯常戴的金丝眼睛不在脸上,那眼镜还是他用第一笔演出费给杜茗买的,特意请了一位国内最擅长手工制作的大师傅亲手打造,眼镜架上面的防滑链用的是真金,全部手工制作的,花了他当时近一半的演出费。
杜茗的nainai是E国人,隔代遗传后杜茗成了个稀罕的异瞳,小时候因为眼睛颜色不一样被同学欺负过,后来一直带着老式的黑框眼镜遮挡,直到大学毕业他送了这副眼镜杜茗才肯再把眼睛露出来。
沈书至看向那人,不知道为什么,他看那人有点眼熟,但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按理说不应该,这人长得比娱乐圈里的明星还优秀,身材挺拔有力,虽然留着长发,但毫不女气,反而有着非常古典的,独属于东方人的神秘气质,配着脸上的金丝眼镜,给人一种非常亲和的感觉。
拥有完美的相貌,独特的气质,如果见过不可能不记得,但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他拉着杜茗的手臂凑到他耳边说道:“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送你的那副,眼睛架上有你的字,是用金线镶嵌进去的,他脸上那副没有。”
杜茗一顿,皱眉说道:“就是他拿的,我看见了。”
沈书至有点苦恼,他相信杜茗不会说谎,但是男人脸上那副真的不是啊,虽然他也很疑惑为什么会这么相似。
男人好脾气地笑了笑,用大提琴一般低沉迷人的声音说道:“这位先生这么坚持,不如我把眼镜取下来给你试试?”
沈书至来不及说什么,杜茗已经伸手:“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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