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斯尼斯位于南半球,现在正是炎热的时候,接近三十二个小时的飞行旅程非常无聊,下飞机后我被送到时我待所住的区域附近,这里的环境更是糟糕透顶。
燥热的阳光下隐隐约约充斥着某种化学药品的味道,糜烂又恶心,街道转角聚集在一起的小混混不怀好意地盯着穿着白色短裙路过的女生,不远处依稀传来当地土着争吵的声音,真是糟糕透了。
我的车听到路边,很快激起许多人的注意,甚至有一个黑人主动上前搭讪,表示可以为我带路,只需要一点小费。
我的助理想帮我拒绝,但在此之前,我已经颔首,并示意助理给钱。
对方满意地笑了,随后殷切地想要为我提供服务,我拿出时我待的照片,用西班牙语问他:“认识他吗?”
黑人点点头:“他是我们这里少见的华人,在这好多年了,我知道他住在哪。”
国内环境和政策都很好,我也觉得除了必须要完成的事以外,没有哪个华人愿意留在这,而时我待之所以不回国,是因为他拿不到我国国籍。我微笑:“好。”
我被带到时我待的家门口,班斯尼斯发展滞后,这样破旧的小区随处可见,甚至没有电梯。在上楼的过程中,透过楼梯道边窗户雕花的空隙间,我望到外头的枝干上已经有一朵赛波花迫不及待地展开,红得灿烂。
他用黝黑的手按门铃,按了好几声,没有人回答,这时他带着歉意的目光看向我,解释说:“他可能去上班了。”
“嗯。”我应下。
我盯着那朵木棉花看了好久,最后助理联系我,说找到了时我待。他确实不在家里,但也没有在上班,他在和他的小Omega约会。
我火冒三丈,但理性又告诉我不该如此,第一,我早就知道这件事情,应该尽可能平和地对待。第二,抑制剂已经服下,药效也已经出现,我的信息素不该如此暴躁。第三,我不该为了他而这样控制不住情绪。
但事实就是如此,我任由我的嫉妒扩散蔓延,在五脏六腑中烧成一团毒火,支撑着我向前行走,一直走到时我待面前,在我要提起他的衣领时,我骤然恢复清醒。
我转手理了理他的衣领,然后笑着望向他身边惊愕的Omega,看似温和地打招呼:“好久不见啊,这就是你未婚夫?”
那名Omega的脸迅速泛起红来,而时我待则是不动声色地拂开我放在他衣领上的手,他最清楚我会不会一怒之下做出什么疯狗举动,比如捏碎他的脖子什么的,于是他开口了:“找我有事吗?”
“有些问题需要你来解答。”我自然地拉过他的手:“但是在此之前,我的挚友,我想请你和你的未婚夫先生先共进晚餐,如何?”
时我待挑眉,并没有挣脱开我的动作:“恭敬不如从命。”
时我待的小Omega今年才二十四岁,在班斯尼斯附近的城市念研究生,几乎是用拼命挤出来的时间来与时我待见面。不可多得的约会就这样被我轻易搅乱,对方却不气恼,只是很腼腆地坐在时我待身边,听时我待介绍我。
“这位寇秉宜先生是我的朋友。”他温和且有耐心地说:“我们是玩游戏认识的。”
我表面彬彬有礼地与他寒暄,实际心里的妒火烧得更加旺盛,甚至在我易感期时,时我待都不曾这么温柔且耐心地对待我。
我受不了了,我甚至能随时掀翻桌子走人。但我十分绅士地微笑:“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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