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芝最近有了新的烦恼。
上个礼拜,高阳钧包揽的市政建设顺利收尾。李芳芝作为牵线人兼他的夫人,自然出席了落成仪式。接着晚宴上,偶然邂逅了一个儿时玩伴。
对方衣着光鲜,容貌艳丽,声音清亮,直接对着李芳芝脱口而出:“小姐?!”
李芳芝极快地打量了她一番,倒是跟自己差不多年纪,却认不出来,只好笑道:“我的记性实在差……”
对面的女子带着叁分薄醉,面上飞霞,大概不怎么会喝酒,一片粉红自脖子往下延伸,路过两颗扣子,进了蚕丝的衬衫里。李芳芝一个孕妇,正是荷尔蒙飙升的时候,居然看得她心里一跳:好俏的美人!
她身材高挑,在李芳芝半头以上,这会便朝她微微倾身,自报家门:“是我呀,温椋!小时候在您家里住过一阵。”
温椋抬头往远处一瞟,又收回目光:“算算得是十五年前了,咱们一块儿上的小学。”
片刻间,暖光来回一照,更显得她肤如凝脂。
李芳芝大吃一惊:“你可真是,女大十八变啊!”说完又觉得不妥,有几分暗讽人家小时候磕碜的嫌疑,赶紧补道:“越长越漂亮了!”
温椋是在李芳芝的外祖家住过两年。
李芳芝的母亲出自上海老牌的经商家庭,开枝散叶到了她这一代,是家里排行十四的小姐。那时李涛还是普普通通的公务员,没房没车,四处跑差活动。李母下嫁给他可以,吃苦却是不可能的。因此在李涛立住脚之前,母亲带着李芳芝还住在上海老家。温椋的母亲是做家务的,因为待得久,家里的老一辈与她关系匪浅,就在入学的年纪把温椋从老家带了上来,跟年纪相仿的小姐们养在一起。李芳芝跟温椋同龄,温椋又是乖巧顺从的性格,两个人常在一处,上学也一道,放学也一道,吃饭都要排排坐。
后来温椋的父亲在四川做工头发迹了,自然不肯再让妻女寄人篱下做苦活,温椋也就跟着家人迁去了中原地带。两个小女娃手拉手抹眼泪,李芳芝为此哭闹了很久呢!
当时也不过二叁年级,在李芳芝的印象里,温椋就一直是那个齐刘海儿,齐肩短发,小麦肤色的小女娃了。
眼下这个女娃摇身一变,俨然是事业有成的都市丽人。
温椋哈哈一笑:“跟你一比呀,简直鱼珠比明月!”又说起自己的近况:“你看我这一身衣服都来不及换,在高娱做广告策划,朝九晚五给大老板打工。”她纤长秀气的手卡着高脚杯,伸出一个指头来指了指高阳钧:“喏。”
李芳芝:“嗯……”
温椋见李芳芝半正式的礼服,又问她:“李市长让你来代酒吗?”
“是也不是,高阳钧是我丈夫。”
温椋显出一点惊讶,李芳芝倒觉得她早有预料似的,很快就抬起酒杯来敬:“迟到的恭喜!”说罢抿了一口。
李芳芝连忙推脱:“不好意思,我有孕在身不能喝酒。”
温椋这才愣神一刹,转瞬又笑道:“哎呀这真是,你都有宝宝啦!”
她拿另一只手很轻地抚了抚李芳芝的肚子,抬头看着她,神色温柔:“改天我一定去看你跟小宝贝。”
怀孕后的每一天对李芳芝来说,都平平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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